兩個不同的公司不可能在用戶心目中享用同一個概念。
品牌戰略定位中,若某種概念或擁有某種地位已經被競爭對手所占據,再以相同的概念去贏得用戶,其結果只能是徒勞無益。
之前也曾經說過,沃爾沃公司在汽車品牌中占據了“安全”這一概念,很多其他汽車制造商,包括梅賽德斯-奔馳及通用汽車公司,曾開展過以安全為核心概念的市場營銷活動,但其結果是,除了沃爾沃公司外,沒有任何公司曾成功地以安全的概念而深入人心。
另外,當初IBM的大型主機服務成功的時候,一時追隨者眾,甚至包括通用這一巨頭,然后直到大型主機漸漸退出歷史舞臺,IBM始終獨領風騷。唯有Dec的小型主機,才開創了另一條先河。事實上,這也造成了另一個跟從現象,包括IBM,然而Dec始終未被超越。
盡管已有眾多慘痛的教訓,很多公司卻依然違背這一概念專有法則。人們頭腦中的觀念一旦形成是難以改變的。當你重復使用他人已使用的概念時,實際上你是在通過加強這一概念的重要性而提高競爭對手的地位。佳潔士和高露潔之間的防蛀牙大戰,在很長一段時間內,消費者都以為是高露潔一個品牌在自說自話,因為高露潔已經占據了防蛀這一心智資源很長時間。
總之,當一個品牌牢牢占據了一個心智資源的時候,擅自進攻這一資源不僅勞民傷財,而且成功的可能性也不高。品牌戰略定位中,概念專有法則必須牢記。